8月23日至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河北开展公证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参加活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副省长时清霜分别参加座谈会或陪同检查。
8月23日至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河北开展公证法执法检查。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公证法执法检查组在直隶公证处进行检查。蒲晓磊 摄
在河北期间,吉炳轩一行先后深入到石家庄、保定、廊坊,实地检查燕赵公证处、正定县公证处、直隶公证处、高碑店市公证处和廊坊市正大公证处等地,并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省政府和有关地区、部门情况汇报,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公证从业人员、公证服务对象等意见和建议。
吉炳轩指出,河北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大力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贯彻实施公证法亮点突出,在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发展涉外公证服务、公证信息化大数据建设、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吉炳轩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充分认识公证制度的重要作用。要推进公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在全面推动法律制度有效落实的同时,不断推进公证法相关制度措施和改革举措落实到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对照法律规定找差距,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力,通过推进配套制度建设确保公证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认真对照公证法具体条款开展检查,提高公证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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