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
5月3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已出台。按照规定,今年,各市、县(市、区)要按照国家要求严格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
政策规定,各市教育局要科学合理划定义务教育片区,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公参民”学校转公等情况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片区范围。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采取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方式实行划片登记入学,也可采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的,一律通过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在规范招生报名信息采集中,学生相关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各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不低于60%。考生未参加2022年度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高中新生学籍转接。(张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