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出生的肖雄,是一名中共党员,南京大学法学博士, 现任镇江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2014年以来,肖雄办理行政、环资案件560余件。
他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2018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委宣传部等联合主办“江苏最美法官”推选活动,肖雄当选“江苏最美法官”。去年,肖雄被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奖章”荣誉称号。
捍卫生态全力以赴
环境资源审判,对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眼镜之都”丹阳,眼镜产业已成为当之无愧的“城市名片”。然而,丹阳眼镜行业的发展却遭遇到了瓶颈困扰——树脂镜片粉末固体废物的环境污染问题。2014年4月,丹阳某眼镜公司将约5.5吨树脂镜片修边粉末交给3名货车司机,货车司机将该类废物倾倒于丹阳市某拆迁空地,造成环境污染。
原告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环境治理费用合计人民币234400元。经法院委托鉴定,确定了该类废物不属于“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副产品”,也就是危险废物。
该案看似一件小案,却涉及丹阳眼镜全行业的重大环境治理问题。既然丹阳眼镜行业的该类废物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应当及时纠正先前偏见;如何使大量的树脂镜片粉末变废为宝值得研究。肖雄一纸司法建议引起了丹阳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专题讨论树脂镜片修边废弃物属性认定和处置问题。如今,丹阳市眼镜商会已建立了该类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垃圾发电),采取五联单的监管方式,确保了企业环境治理责任的落实,环资审判在依法治理环境的同时,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环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为民司法赢得信任
养猪大户陈某2013年8月与村民委员会签订44亩土地承包协议,建农场从事种植、畜禽养殖生产经营。2018年4月,养殖场被强制关停,农场因借巨款建造环保设施,投入使用三个月左右便被关停,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多次与政府交涉补偿事宜未果,遂向法院起诉。后在肖雄及合议庭成员细致耐心的协调下,找到了案件的最佳处理方式,陈某自愿撤回起诉,政府也受理了原告的补偿申请。
在申办补偿程序中,再次拨通了法院电话,虽然环境行政案件已经移交外市法院集中管辖,但原告和行政机关出于对镇江中院的信任均邀请中院行政庭参与协调。肖雄与合议庭成员研究认为,虽然没有管辖权,但不能辜负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当地,不将矛盾上交。经过府院联动,最终实现了诉前和解,最大限度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治助力经济“加速跑”
近年来“跑起来”成为镇江发展产业经济主旋律,为了让法治力量护航、助力地方经济“加速跑”,肖雄也在不断探索新路径。
在审理丹阳某公司诉丹阳市人社局工伤行政确认一案过程中,发现丹阳某公司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出现工伤事故后需要依法承担高额的工伤赔偿费用,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得为企业松绑减负,让其丢掉沙袋轻松跑。”肖雄向丹阳市人社局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其责令该公司限期参加工伤保险,并在今后工伤认定程序中,若发现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情形,应及时移送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丹阳市人社局高度重视,要求丹阳社保管理中心立即对丹阳某公司未参加社保的情形进行稽查,责令其限期参加保险。建立由社保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法规科及工伤保险科参与的联动协调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置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保障了职工因工伤获得保险补偿的权利,起到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
2020年,镇江中院联合司法局编印了《镇江市行政诉讼败诉案例选编》3000余册,行政庭共向相关行政机关、企业发送书面司法建议11份,涵盖国有资产保护、治安处罚等多个领域,有效延伸审判职能,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张建霞 孙彩萍 常文金)